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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18人 关注
安徽/宿州     类型:其他     创办时间:2021     主管部:安徽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8251
院校特色:

国家示范

校训:完善自我,创造生活
占地面积:40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

学院简介

人文、国际、奢华、经典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办学层次: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开设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民航运输服务、定翼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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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划定“职业适应 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 能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 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成绩*70%。 

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考生  

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 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 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 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 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 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 

2.面向中职考生

按专业类别分别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根 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该 专业类别内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 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面向专项计划考生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 号)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 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 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面向技能拔尖人才考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 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 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 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于 2024 年3月27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递补录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 号)和《安徽省 2024 年高等职业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 施办法》(皖招考〔2023〕44 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 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不 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递补预录 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三)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2024 年 4 月 23 日—25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

3.递补预录取及确认:2024 年 4 月 28 日—29 日,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 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 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最后修改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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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大道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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