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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依据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类专业: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奖项加分,满分200分;艺术类专业: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奖项加分,满分20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10门均合格的,可免除校测,校测成绩以100分计。
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合格计10分/门,不合格计5分/门;校测满分100分,10门合格性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校测以100分计;奖项加分上限20分,加满为止。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对进线考生,学院按“专业清”的原则,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校测成绩(其中艺术类按统考折算成绩)、语文数学两科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外语合格性考试成绩、首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我院按照学生相关奖项,执行加分优惠。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体育、艺术及表演等各类奖项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6分;省级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2分;地市级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县区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于录取前在官网公示三天。奖项加分实行就高原则且不重复加分。
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