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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天津/天津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58     主管部:天津市     院校人气:106164
院校特色:

优质高职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修德励学 强能笃行
占地面积:435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每个校区不一样
在校生数:10000余人

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天津市文明单位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天津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  天津市12所“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  二、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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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招收中职毕业生: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基础及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2.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在录取过程中,如个别专业报考相对集中,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招生计划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4.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采取邮政快递或其它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7.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8.已被我院春季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志愿。

招收高中毕业生: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3.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 www.tjcsxy.cn 查询录取结果。

5.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7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天津市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主校区)

幸福道校区地址:河北区幸福道39号(幸福道校区)

泰兴路校区地址:河北区泰兴路4号(泰兴路校区)

渤海校区地址:河北区乌江路(渤海校区)

月牙河校区地址:河北区民权门乌江南里(月牙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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