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天津/天津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73     主管部:天津市     院校人气:91566
校训:德能兼备,师从百工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8000余人

学院简介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现开办国土资源、建筑工程、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艺术设计、经济管理类等33个专业及专业招考方向。...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录取规则

2023年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招收中职毕业生:

1.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类别录取。根据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当若千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考生所属类别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美术) 类录取规则。

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全市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6.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7.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8.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9.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招收高中毕业生:

1.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录取以考生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 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 和职业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当若千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 (美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全市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5.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我院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免试或者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前学院将在官方网站 (http://www.tjgfxy.com.cn)公布我院退役士兵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 (办法)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7.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津教委[2015]11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

8.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9.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10.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7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 600 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