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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天津/天津     类型:财经类     创办时间:1955     主管部:天津市     院校人气:92508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厚德尚能、励学宏商
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11090人

学院简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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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招收中职毕业生:

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机制实施录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类考试高考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各级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实行平行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即将考生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进行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5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分类考试招生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在秋季普通高考中又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本科层次录取资格,在我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4.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6.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将在学校官网发布经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

招收高中毕业生:

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各级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5各界的监督。

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即将考生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进行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天津市高招办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5.分类考试招生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在秋季普通高考中又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本科层次录取资格,在我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6.录取照顾或加分政策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新生录取后,学校及时印制并寄送录取通知书,同时在学校官网发布考生录取结果。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6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沟通联系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7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天津市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河东校区地址:河东区六纬路82号

河西校区地址:河西区白云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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