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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 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 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另,中职类考生 仅在同一类别专业间进行调剂,高职专业学院不予调剂。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 束后,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 试招生总计划的 3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 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1)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 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或中 职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
(2)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 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注: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 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 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 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 届毕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 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 材料等),于 3 月 11 日—17 日 16:00 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 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各专业间计划或普通高中、 中职间的计划做相应调整。
1.预录取和递补预录取:2025 年 4 月 1 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确认:2025 年 4 月 8 日—11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 取。
3.递补预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 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 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15 日登录网站 gkbm.ahzsks.cn 进行递补录取确认。 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 录取;已被我校或其他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 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 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 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 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