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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31人 关注
湖北/武汉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02     主管部:湖北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26166
校训:厚德强能 励志创新
占地面积:2548.2亩
住宿条件:普通学生4人间,定向培养士官生6—8人间,空调,独卫,24小时热水
在校生数:1.6万余人

学院简介

武昌职业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和定向军士培养院校。学校地处武汉光谷腹地,景色秀丽的汤逊湖畔, 占地2548.2亩。学校设有军士教学部、商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航空航天智造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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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同批次同科类出现同分情况,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

2.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无任何自主加分政策。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我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的录取工作按有关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5.专业选择遵循考生意愿,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对于提前批录取的士官类专业,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6.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7.普通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特色专业招生要求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要求

1)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3)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4)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最后修改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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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中洲大道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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