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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 ”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型有 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中职考生不能跨职业技能考试类型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4)141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皖招考[2024)55 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 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3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递补录取计划按原定各专业计划在总计划中占比,分配至对应专业,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原则不变。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 号)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 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 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芜湖航空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 2025年3月20日 8:00 至28日17:00,每天的工作时间(8:00 至 17:00),携带纸质材料, 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官网 https://wha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