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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四)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录取。录取时,按照“专业清”模式分配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顺序志愿投档。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公布的专业合格线;不在省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持有相关报考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要求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才有资格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省份,在录取时,必须提前取得我校单独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