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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140分,专业技能60 分)。合计总分400分。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技能测试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政治、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成绩依次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4月12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