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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上排序都相同的清况下,
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推荐理分析能力模块成绩录取。中职毕业生,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上排序都相同的为情况下,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学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请在学校官网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
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村料等)于3月10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到学校18号楼二楼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试并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成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