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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杰地灵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学校前身是1959年3月原国家农机部创办的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1979年3月更名为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校;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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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3.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4.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7.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8.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9.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即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苏招委〔2023〕1号文件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2)江苏省外(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10.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