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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90%)。高职单招考生录取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录取:依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还未录满,则从填报调剂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1.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30日-4月3日在学校网站公示。
2.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公示期内将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未在4月3日16: 00前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3.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