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第九条 我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录取规则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考生志愿按照省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条 对口专科批次凡进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 (合卷) 、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 (幼师语文) 、数学 (幼师数学) 成绩排序。
第十一条 对口招生政策性照顾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