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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七、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八、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