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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新疆/乌鲁木齐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05     主管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院校人气:94943
校训:和谐 有序 诚信 务实
占地面积:1000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独卫、风扇、暖气
在校生数:5000余人

学院简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交通便利,风景优美,雪峰峡谷,草原湿地,气候宜人。学院基础设施配套完整,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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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录取原则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南疆单列、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根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最后修改时间:2023.07.27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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