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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二、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6日—4月21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录取确认: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
四、相关事项:2024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