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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如画的湘西自治州州府新城——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是省人民政府批准、州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州唯一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2000人,每年开展社会培训4000人次以上。办学条件优越。新校区建设完成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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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1。
3.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
4.分专业录取原则
(1)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学院依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果,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每当省考试院向我校投档一批考生,我校即从该批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如已录满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2)西藏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5.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7.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