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提档。
3.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4.高考附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6.未参加高考体检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