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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信阳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11     主管部:河南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6785
校训:诚信助人 主动改进
占地面积:442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
在校生数:5000人

学院简介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面向国际、国内就业市场需求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管理型和创业型实用人才。学院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新县,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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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5-03-10     浏览量: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城区叶林大道。

第六条 办学性质: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自2011年办学以来,学院秉承“诚信、助人、主动、改进”的校训,用“细心、爱心、热心”致力于为每一位学子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专科。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25年我院4个系部33个专业拟面向河南省实施对口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 2025 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执行。凡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为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学院通过招生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0376—2798366。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备案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各专业标准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按照普通间1000元/年.生,空调间1400元/年.生收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第一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20000元 。

第二款: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助学金包括学院扶贫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另外,还有涉外职教助学金、涉外新科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企业订单班专项助学金等。

第三款: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文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直至清退。

第二十二条 具有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5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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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叶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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