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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5-04-09 浏览量:2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城区叶林大道。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生类别: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25年我校4个系部14个专业拟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具体专业及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一款 已通过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二款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4月15日9:00—4月16日18:00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 我院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自主命题,中职生、高中生、社会生都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核为笔试,满分为300分。内容涵盖语文、数学等学科的知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形式以职业技能操作和面试为主。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
2025年4月21日,详见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试地点: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河南省新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
第十八条 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5年4月20日8:00至21日18:00到学院招生办领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第一款:中职生、高中生、社会生录取成绩为技能考试与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实际生源情况,我院可在总计划内进行分专业计划调整。
第二款: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录取成绩为技能考试成绩,按考生成绩(退役士兵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单列计划占单招总计划的5%,各专业计划可依据志愿填报等情况适当调整),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未能按期提供材料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第三款: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赋分政策
(1)职业技能竞赛成绩赋分规则:考生获得由省、市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赋分标准如下:省级二等奖计60分,三等奖计40分;市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如遇到省、市级技能大赛设金、银、铜奖项,可根据获奖情况参照一、二、三等奖赋分)。
(2)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赋分规则:考生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赋分标准如下: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计5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计30分。
凡符合以上赋分规定的考生,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须本人提出申请,并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学校招生办,学校单招工作考务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赋分。符合多项赋分项目的考生,取其最高一项的分值赋分,加至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满分为止。
第四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需由生源学校于4月8日18时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办公室,免试申请专业须为所获奖项或职业资格的相关专业,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经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五款: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后,于2025年4月29日将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类别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的全国统一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考试和录取情况,查询电话0376—2798366。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相关收费备案标准进行收费,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应用日语、应用韩语专业8500元/生/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医康复技术、建设工程管理专业8900元/生/学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普通间1000元/生/学年,空调间1400元/生/学年收取。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第一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20000元 。
第二款: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助学金包括学院扶贫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另外,还有涉外职教助学金、涉外新科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企业订单班专项助学金等。
第三款: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具有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5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监督电话:0376-2795318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城区叶林大道
邮 编:465550
邮 箱:1070398981@qq.com
网 址:www.xyswxy.com
到校路线:从京九线乘火车到新县火车站下,乘坐五路公交直达学院;经大广、京珠等高速来校均可从新县北站下,向南5.5公里直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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