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录取原则
(⼀)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专业志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综合评价招生以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 报考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凡未参加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或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 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的,一律不予录取;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凡未参加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零分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网上报名后,向学院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具体流程详见学院官网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按计划优先
录取免试考生。申请免试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并优先录入我院相关专业。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针对各类别、专业生源不平衡情况,经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行类别、专业计划适当调整。
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于规定时间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