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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次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予以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3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均可报考。3+1+2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按物理和历史类分类报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录取采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河南省美术类专业采取省定统一综合分排序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体育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按文化课×0.067+专业课成绩×0.333。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