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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基本原则及录取规则
1.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投档学校。实行学校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学校+专业”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4.专业确定。以学校为单位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即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并结合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按专业为单位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进档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确定专业。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全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6.男女生比例:鉴于行业用工限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男生慎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为避免考生被调剂或退档,请谨慎报考。
8.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520201H,学生可获得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of Practical Nurse Program。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9.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如有争议,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