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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艺术设计类(含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教育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艺术表演类专业不招收听力受限、四肢残疾考生。学校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类、艺术表演类、教育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