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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1998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空军装备部,是全军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主要承担为军队培养定向士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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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院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院校志愿。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个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接收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类别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总成绩控制线(体育特长生的总成绩按综合成绩占比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比70%计算,其他各类考生总成绩即综合成绩)。对总成绩在控制线以上考生的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按总成绩分数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同分录取。当总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高分考生。当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都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数、英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体育特长生身份录取。
体育特长生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2名,退役军人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3名。
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身份的综合成绩,不能低于只计综合成绩录取的考生最低分的70%,否则不予录取。
以特殊类考生身份未录取和报考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未录取的情况下,可按非特殊类考生和非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参与录取。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学院招生网公示拟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放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