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23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7371
校训:修德精技、慎思笃行
占地面积:800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独卫、

学院简介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毗邻郑州汽车产业园,交通发达,区域位置优越独特,校园文化气息浓厚,环境优雅、温馨宜人,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校立足郑州,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依托...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时间:2025-04-09     浏览量: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      制:3年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副职担任,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要求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考试与免试:

(一)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地点

1.考生需于2025年4月19日9时至4月21日18时,登录学校单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s.zzvcae.edu.cn)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2.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语、数、英三科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具体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A折算为100分,B折算为80分,C折算为60分,D折算为4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A折算为100分,B折算为85分,C折算为70分,D折算为55分,E折算为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300分。

(三)无会考成绩的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基础知识考试,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300分。

(四)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测试,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所得成绩*2。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测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五)其他

1.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能竞赛成绩的赋分及其它加分办法: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给予相关符合条件者加分。

(3)如有加分重复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满足免试条件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将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计划数单列(不在单招总计划内),符合条件者全部录取。

(1)免试条件

①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②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①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②生源学校将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7日17点前,送达我校北大门西侧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③我校将申请免试考生材料于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提交教育厅备案;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考考试招生。

3.申请加分材料提交办法

考生须在2025年4月15日9点至4月18日17点,将相关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送至我校北大门西侧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并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完成报考我院的志愿填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5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详见附表。

招生计划:2025年学校单独考试拟招生总计划为1200人(以河南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十八条    其中普通类(含普通高中类、普通中职类、社会考生、退役士兵)招生计划1200人,学校可视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计划单列执行,学校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河南省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含小数部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考生成绩将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s.zzvcae.edu.cn)发布。发布期间,考生可通过登录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申请成绩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申请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七章 奖、助、贷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学习,具体项目标准为: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条    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第二十四条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新能源汽车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5600元/生·年;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集成电路技术专业学费为14800元/生·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13800元/生·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学费为128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邮      编:450000

学校网址: https://www.zzvcae.edu.cn

邮      箱:zvcaezs@126.com

联系电话:0371-68656666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分享到: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