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单独招生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按招生总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总成绩相等时,则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各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位次;如各科目成绩还相等,则参考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测试等级,合格等级科目数量多者优先。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退役士兵类按“退役士兵”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后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2.新生入学后,只能转入本批次内招生的同类别专业。
3.录取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预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枣庄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6.对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