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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退役军人报考普通类计划,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省合格线分数。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的等级进行换算,A 等级换算为 90 分,B 等级换算为 85 分,C 等级换算为 70 分,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面向中职(技工学校)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最后一名同时被录取。
3.退役士兵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执行。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 4 月 10 日-12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zsxxw.fyvtc.edu.cn 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 4 月 15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专业计划根据原计划数等比例分配至不同专业。
1. 学校预录取 :2023 年 5 月 12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 考生录取确认:2023 年 5 月 16 日—17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