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取得相应成绩。
2.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3. 我校对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且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原则,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的8%(“体育特长生”资格依据录取原则第4条执行)。“体育特长生”和非“体育特长生”分别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为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附加分 — 语文科学考成绩 — 数学科学考成绩 — 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语、数、外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语、数、外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相同,则比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外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体育特长生”
(1)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为:获得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条件:
3月16日至4月10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及高考报名表、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dlzjc2016@163.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并于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