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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高职单招普通批: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不录取文化素质总成绩低于120分(含120分)的考生。
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测试成绩—加分成绩-语文学业成绩-数学学业成绩-英语学业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高职单招普通批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退役军人单招批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退役军人专项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符合2023年退役军人单招报考条件。
2.退役军人单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学习能力成绩—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学习能力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退役军人单招批以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 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 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 建议身高低于156cm的女生,低于162cm的男生考生不填报我校护理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