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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4人 关注
广西/南宁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1941     主管部:广西壮族自治区     院校人气:119622
校训:明德笃学 精技善能
占地面积:341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独卫、10人间
在校生数:超1.6万人

学院简介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历经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广西省立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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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申报我校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

2.对口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 — 职业技能测试分-— 附加分 --语文文化分-数学文化分-英语文化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基础总分高低顺序,文化基础总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对口招生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专业对应规定的对口中职相关就读专业(详见录取原则第4点),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口招生对应专业如下:


高职招生专业

学制

对口中职专业

护理

3

联合办学,招护理、助产专业;

药学

3

联合办学(含“2+3”直升),招药学类专业

口腔医学技术

3

联合办学,招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医学影像技术

3

招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3

招护理、助产专业

助产

3

招护理、助产专业

中药学

3

招药学类专业

中药学(壮瑶药方向)

3

招药学类专业

药物制剂技术

3

招药学类专业

生物制药技术

3

招药学类专业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限招药学类、市场营销类、电子商务类专业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

不限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

3

招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康复治疗技术

3

招医药卫生类专业

中医康复技术

3

招医药卫生类专业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3

不限专业

医学美容技术

3

不限专业

眼视光技术

3

不限专业

卫生信息管理

3

不限专业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不限专业

健康管理

3

不限专业

运动健康指导

3

不限专业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不限专业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不限专业


5.对口招生中的“2+3”直升药学专业限招南宁市卫生学校与我校共同盖章备案的五年一贯制二年级考生,录取原则: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排序规则与录取原则第二点同。

6.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 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 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报考护理专业男生不低于162cm。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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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

桃源校区地址:桃源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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