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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
2.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只开设英语课。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应参考以下身体条件要求(如不符合以下条件毕业后可能影响就业),但下列身体条件不是我校录取退档条件。
(1)净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3~184cm;
(2)体重(kg):身高减去110的正负10%;
(3)视力(C字表视力标准):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无斜眼、无色盲;
(4)身体无任何慢性疾病、传染病、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癫痫病史;
(5)无口吃、晕车、晕船史;
(6)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骨骼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7)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斑点,无狐臭;
(8)仪容仪表: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健康,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