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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我校入学测试成绩等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实际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数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等因素,划定入学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我校根据考生类型、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予以录取。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
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面向普通高中计划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业能力(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职业认知,职业素养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面向中职计划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综合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省考试院划定合格线者,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职业技能考试。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 4 月 25 日~4 月 26 日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网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我校结合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之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之间的计划做相应调整。
1.预录取:5 月 12 日前,我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录取确认: 5 月 16 日~5 月 17 日,预录取考生 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