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的原则,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
1.我院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同时,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
2.退役军人考生: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3. 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院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就读。如考生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录取政策。
4. 同类别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文化素质、技能测试顺序录取。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6.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审核备案的为准。
7.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8.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1. 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入围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录取情况。已经预录的学生按我院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2. 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 确定录取。学院将经考生确认并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