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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高中生有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业有学业成绩类别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有学业成绩类别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面试的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社会考生(无学业成绩)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无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业无学业成绩类别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无学业成绩类别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普通中职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按照中职(职高)类别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役士兵类别招生总计划1:1.3划线,过线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需通知学生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序)。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分数线录取或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