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第十六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待遇相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1.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按专业优先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即上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以总分顺序进行录取;先按选报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依次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录取。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如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按以下规定:
(1)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依据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核心技能科目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依据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如若同分需参加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3.优秀技能人才赋分政策
为选拔有特长的优秀技能人才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将对获得相应职业技能大赛、体育、艺术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赋分录取。赋分录取条件如下:
(1)获得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者。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赋四十分;市级三等奖以上赋三十分。
(2)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赋五十分。获得省、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大赛个人及集体项目前六名奖项者,省级前六名赋分四十分;市级前六名赋三十分。
体育优秀技能人才赋分竞赛项目为田径、球类、武术类(含拳击、散打、跆拳道等)、棋牌、电竞类。
(3)获得省、市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戏曲等艺术比赛奖项者。省级三等奖以上赋四十分;市级三等奖以上赋三十分。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奖项的考生请于 4 月 11 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鑫苑校区招就办进行审核,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总分基础上加上相应赋分进行排序录取(获得多项奖项的不累加计算),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