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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依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25%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依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依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4000;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 | 1.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且当年注册并交齐学费;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年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本年度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德育素质测评必须在“良”以上。 | 占学生总数的比例:特等≤1%;一等≤4%;二等≤8%;三等≤15% |
临时困难补贴 | 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范围为1000 -10000元,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可予以适当增加。 | 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1)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2)学生家庭突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3)学生因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给予补助。 | ||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 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2)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