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合格性考试折算总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折算总分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3.同分考生首先参考语数外三门合格情况,再同分参考首选科目合格情况,仍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