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按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