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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三、录取规则
1.由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征集志愿。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执行2024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报考我校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与3月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4.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四、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详见河北省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