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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前身是原辽宁电子工业学校、辽宁省供销学校、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原辽宁电子工业学校起源于1951年成立的辽东省立工科高级职业学校,1972更名为辽宁电子工业学校。原辽宁省供销学校起源于1951年成立的辽东省商业厅干部培训班, 1978年更名辽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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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院2023年单招报名设2个有序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志愿,依据单招计划及考试情况,分别划定面向高中考生和面向中职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高中考生时依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中职考生时依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单招考试总成绩以实际参加考试取得成绩为准,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比较,择优录取。当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按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