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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录取办法
按总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对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录取过程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用完的专业则从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类推,直至所有计划用完。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志愿默认同意调剂。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录取。各类单科成绩为零的或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3)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