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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6、男女生比例:我校除煤矿智能开采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专业不招收女生外,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