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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过程中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上。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上。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排序顺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