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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四川/成都     类型:艺术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四川省     院校人气:109835
校训:传承创新,德艺双馨
占地面积:318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
在校生数:7400余人

学院简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前身为四川省川剧学校和四川省舞蹈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以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地方文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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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0%)。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四)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五)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73米,女生不低于1.62米。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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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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