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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四川/成都     类型:艺术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四川省     院校人气:109834
校训:传承创新,德艺双馨
占地面积:318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
在校生数:7400余人

学院简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前身为四川省川剧学校和四川省舞蹈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以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地方文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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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一)划线

普通类专业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划定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对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原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4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日9:00至4月5日18:00.由考生本人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替补录取。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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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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