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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和文化知识免试或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若免考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高中生(含社会考生)、中职生、退役士兵按照折合后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文化素质考试低于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专业目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分为农林牧渔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12个大类,录取过程中按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参加单招考试考生科目总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3、录取中所报专业计划录取满额的,考生所报一至五专业志愿为同一大类,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大类内调剂录取;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与二至五专业志愿不为同一大类,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大类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1.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成绩查询方式、录取最低控制线将在学院招生网(www.smxpt.cn)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查看。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