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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陕西/西安     类型:艺术类     创办时间:1952     主管部:陕西省     院校人气:95789
校训:厚德启智 精艺尚美
占地面积:767亩
住宿条件:上下铺、热水、洗衣机、阳台、七人间、暖气、部分有独卫
在校生数:4700余名

学院简介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由陕西省艺术学校、陕西省电影电视学校和陕西省电影电视公司2010年合并组建而成,于2013年6月正式成立,属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现有文艺南路校区、友谊东路校区、文艺北路校区3个自有校区,占地面积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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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陕西省生源,我院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生源,我院认可兰州文理学院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校考成绩。其他外省生源,我院认可生源省份考试院执行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艺术类同类专业间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

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8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文艺路校区)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东大街道环山路高冠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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