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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东北经济文化中心,辽宁省省会沈阳,有一方高技能人才的沃土,一个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她,就是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去秋来,1.6万余名师生在这里朝夕相伴、教学相长,一代代青年才俊从这里走向社会,让梦想起航。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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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执行,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该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选科为物理学科类)或语文(选科为历史学科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